以毒供赌
赌博输家产他走上贩毒路新中国成立以来
咸阳最大贩毒案告破
咸阳警方破获一起特大团伙贩毒案,缴获各类毒品超过3公斤本报记者 文稳祥 摄
这是咸阳目前缴获毒品数量、种类最多的一起案件本报记者 文稳祥 摄
昨日,王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带入法庭 本报记者 马超 摄
日前,咸阳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贩毒案,摧毁一个长期往返于粤陕两省,涉及咸阳、铜川、渭南、西安等地的贩毒网络,缴获冰毒、海洛因、麻古、红K等各类毒品超过3公斤。禁毒支队副支队长万世红表示,本案缴获毒品数量大、种类多,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咸阳最大一起。
高速路收费站截获嫌犯
今年6月中旬,咸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接群众举报称,有人从广东购买大量毒品,欲回陕西贩卖。禁毒支队经过长达半个月的侦查,同时在陕西省公安厅、其他地市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的配合下,设伏堵截,于6月29日在福银高速陕西漫川关收费站附近,将载有两名男子的小轿车定为目标。
当日,咸阳警方出动数十名民警,兵分3路,一路在嫌疑车前方行驶,另一路紧紧尾随,第三路与嫌疑车平行,密切关注车内人员动向。待嫌疑车途经福银高速陕西漫川关收费站时,其中一人下车方便时,民警迅速上前,分别将二人抓获。
经查,车内坐有曹某某(男,42岁,福建人)、田某某(男,41岁,陕西省铜川人)。与此同时,民警当场从车后座的一个黑色公文包内,搜出冰毒6包、麻古1包、红K4包、海洛因1包、吸毒工具2套。
经过称量,冰毒为2619.73克、麻古1500粒重133.5克、红K2000粒重181.27克、海洛因100.3克,共计3034.80克。
赌博输了家产走上贩毒路
二人向民警交代,毒品是在广东省购买的,准备带往铜川、渭南、咸阳、西安等地,那里有下线人员等待购买。
鉴于此,民警连夜出击,在咸阳市三原县将另一犯罪嫌疑人李某某(男,40岁,三原县独李镇人)抓获,当场搜缴毒品冰毒两包,重10.1克。
经初步审查,曹、田、李三人商定,由曹某某和田某某去广东省购买大量毒品,后由李某某联系下家进行分销。在李某某的介绍下,铜川人杨某某(男,31岁)、王某某(男,30岁)联系到曹,欲购买200克冰毒,6月30日,民警在西安市将等待毒品交易的杨、王二人抓获。
咸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一大队队长冯军强说,曹某向民警交代,他和田、李三人,往陕西省内多个市县贩卖毒品至少2个月,因为之前曾参与赌博输掉上百万,便以贩毒为生。
“根据民警后期调查,远远不止这些。”冯军强说,曹某还交代,他自从赌博输掉大部分家产后,便与妻子离婚,年幼的儿子由其父母照顾,他已3年没有见过儿子。
咸阳首起部级目标案件
咸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万世红表示,5名特大贩毒人员的抓获,预示着一条长期往返于粤陕两省,涉及咸阳、铜川、渭南、西安等地的贩毒网络被斩断。
“此案是今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个案缴获毒品数量最大的一起案件,也是我市目前缴获毒品数量、毒品种类最多的一起案件。”万世红说,根据公安部要求,这也是咸阳警方破获的第一起部级目标案件。
本报记者赵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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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阳两月余打掉各类犯罪团伙32个
本报讯(记者赵方)自5月1日“秦安”专项行动部署以来,咸阳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538起,抓获犯罪嫌疑人860人,打掉各类犯罪团伙32个。
打击刑事犯罪方面,咸阳市公安机关先后破获了长武“4·2”特大黄金抢劫案、武功“4·29”故意杀人案、三原“5·11”抢劫杀人案、“5·19”系列持枪抢劫案、泾阳“6·4”强奸杀人案(白骨案)等一批大要案件。特别是“5·10”涉枪涉爆案件的成功侦破,有效预防了一起恶性爆炸案件。
上半年全市破新发命案26起,破案率达到100%;打击食品安全方面,破获了严鸣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、阮待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食品药品类案件22起,捣毁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黑作坊、黑工厂、黑窝点20个;打击毒品犯罪方面,截至目前,全市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77起,缴获各类毒品近4千克,抓获涉案人员182人;打击侵财违法犯罪方面,1至6月份,全市共破获“两抢一盗”和诈骗等侵财案件2067起。
以贩养吸3男子昨受审
3人均是吸毒人员,一人从广东买来毒品,通过其中一熟人卖给另一方。昨日,被警方刑拘的3人均因涉嫌贩卖毒品被检方起诉,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。
他从中赚取1/3差价
经检察院审查,王某是青海省西宁人,但一直居住在咸阳市旬邑县。他和卢某居住在同一条街道,相互熟悉后成为朋友。
今年1月初,一直在广东的王某打电话联系卢某,说找不到工作,想回咸阳。眼看马上就是农历新年,王某手上也没钱,电话里他提出,可以在广东买毒品,拿到咸阳来卖,让卢某帮忙在咸阳寻找买家。同为吸毒人员的赵某是彬县人,他和卢某相识较早。数日后,卢某联系到赵某,称自己能从广东低价买到冰毒,希望赵某按每克300元的价格从自己手中购买50克冰毒和1000元的麻古。同时,赵某在今年1月11日将16000元现金交给卢某,再由卢某汇给王某提供的账户。
在广东那边,王某以每克200元的价格从一个叫“行行”的男子处购买好冰毒后返回咸阳。王某从中获取利润5000元。
今年1月15日晚,王某回到咸阳,与卢某、赵某约在咸阳市一宾馆内会合。王某将50克冰毒交给赵某,因未买到麻古,王某便将预付款连同之前的借款折成冰毒,一并给了赵某,共计57克。
此后,王某又给了卢某10克冰毒,用于抵他先前的欠债。
交易次日被捕
警方接到线报后,于今年1月16日,将在酒店吸食毒品的王某、卢某抓捕,并分别从二人身上缴获毒品可疑物3.31克、9.83克。数日后,赵某在彬县落网,从其身上查获毒品可疑物8.98克。
经警方调查,赵某将购买来的毒品带回彬县后,分成数小包,每包约0.3克,以400元每包的价格,向另外2名吸毒人员贩卖5次。
3人被拘后尿检均是阳性,经鉴定,毒品可疑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,即冰毒的主要成分。
昨日,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等3人涉嫌贩卖毒品罪,向法院提起公诉。检方经审查,认为王某等3人以牟利为目的,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贩卖毒品,其中,王某贩卖甲基苯丙胺70.31克,卢某贩卖甲基苯丙胺66.83克,赵某贩卖甲基苯丙胺10.48克,均触犯刑法,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责。
昨日庭审,3名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。但王某对贩毒数额的认定持异议。
法官表示,待合议庭合议后,案件将择日宣判。
本报记者吴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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