嘻哈生活 发表于 2013-6-5 10:19:40

城管脚踩商户头又是临时工干的?

据报道,5月31日,在延安市杨家岭附近,延安城管队员执法时与商户发生撕扯现象。监控视频显示,有城管队员双脚跳起猛跺倒地商户。商户称,有城管队员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气。该视频被曝光后,“@延安公安”发布微博称,当地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,对此案进行调查核实。昨日上午,延安市城管局回应称,脚踩商户者属临时聘用人员。城管暴力执法,已经算不上“新闻”,可在这次事件中,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方式的粗暴,已近于夸张,逾越社会容忍底线:涉事执法人员将商户打倒在地后,还双脚跳起踩其脸,这给公众强烈的心理冲击,也激起了公愤。面对这起丑闻,责任部门本该在缜密调查的基础上,给公众一个说法。可到头来,当地城管局却抛出一个轻飘飘的结论:城管双脚跳起猛跺倒地商户,是临聘人员惹的祸。对此说法,不少网民哄笑:一不小心,又猜到了结局——作为“顶缸专业户”的临时工,关键时刻又登场了。只不过,一句轻描淡写的“临时工干的”,怎能令人信服?对于“临时工干的”的提法,公众早已不感冒。退一步讲,即使是临时工干的,难道就能对商户施以拳脚,主管部门就能推诿责任?俗话说:“打人不打脸”,一位可能的“临时城管”双脚跳起猛跺倒地商户的脸,是肉体践踏,也是尊严辱没。城管执法,本该与小贩对等沟通,可双脚跳起猛跺倒地商户,却裹着江湖气,尽显流氓化,与权力应有的谦抑姿态相悖。暴力执法,已受诟病。遗憾的是,涉事城管监察支队并无悔过之意,在介绍情况时,还有狡辩卸责之嫌:绝口不提打人情节,反而刻意渲染城管“弱势”。城管执法,不可“粗痞化”。一句“临时工做的”,非但难以取信于公众,恐怕还会招致更多质疑。它包含的卸责心态,负面效应同样不可小觑。

北方的狼. 发表于 2013-6-5 10:39:35

也没说找个新鲜点的借口!!

海贝 发表于 2013-6-5 11:04:00

{:1_635:}野蛮

嘻哈生活 发表于 2013-6-5 12:01:50

北方的狼. 发表于 2013-6-5 10:39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也没说找个新鲜点的借口!!

就是,一说跳楼,绝对说是该同志是患有抑郁,想不开自杀的,绝对不说是被某些势力逼迫,不跳不行的。一说野蛮执法,就说是临时工,那么试问临时工不是代表他们执法吗?责任不应该由他们担负吗?再问,有公务员,还养那么临时工干嘛?不就是临时工赶着公务员的工作,让公务员有时间在舒适的办公室玩游戏吗?

红足先生 发表于 2013-6-5 12:30:34

一说跳楼,绝对说是该同志是患有抑郁,想不开自杀的,绝对不说是被某些势力逼迫,不跳不行的。
一说野蛮执法,就说是临时工,那么试问临时工不是代表他们执法吗?
责任不应该由他们担负吗?
再问,有公务员,还养那么临时工干嘛?
不就是临时工赶着公务员的工作,让公务员有时间在舒适的办公室玩游戏吗?{:soso__3791367556310394703_1:}

ljseaking 发表于 2013-6-5 16:34:49

已经算不上

白城博爱 发表于 2013-6-6 14:04:14

天朝的城管。。。。{:1_635:}

六六妈 发表于 2013-6-6 15:03:14

临时工都成万能的了!什么黑锅都能顶!

草根老周 发表于 2013-6-6 15:24:32

唉,可惜了我们这个文化大国了,那么悠久的文化,却找不出一个“临时工”的替代词,真可惜了官员们的想象力了……

在《咸鱼网6月版主/网友代表交流会》上的发言回忆
http://www.xianyuwang.com/forum.php?mod=viewthread&tid=250654&fromuid=78690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城管脚踩商户头又是临时工干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