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阳交通总公司荣获“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称号,可惜跟乘客不和谐
本帖最后由 土豆 于 2013-3-15 19:03 编辑3月11日,陕西省召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彰电视电话会议。在西安主会场,咸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被授予“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荣誉称号。
近年来,咸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,结合企业实际情况,积极参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,把和谐劳动关系贯穿于企业各项工作中。同时,该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工资政策,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,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金、失业保险金、医保金、住房公积金等,同时严格执行劳动作业时间和劳动强度的相关规定,不随意、不强迫违反规定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;同时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,不断改善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安全作业环境,加强劳动安全保护措施,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健康体检,确保员工身心健康。一系列举措的实施,有力地促进企业与职工的“双赢”。
据悉,“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称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总工会、省企业家协会和企业联合会共同评定,并联合授予。(咸阳日报 2013-03-12 樊琼)
本帖最后由 土豆 于 2013-3-15 19:04 编辑
-----同时严格执行劳动作业时间和劳动强度的相关规定,不随意、不强迫违反规定要求员工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
----------- “国际化大都市”的咸阳人民,就要忍受跟公交司机一起下班的待遇吗,稍微加班就没有公交了,晚上出门很不方便
你们倒是晚上省了加班费了,考虑到社会责任了吗 呵呵那个和谐企业的报导连一个乘客的字眼都没有,是人家企业内部和谐,跟咱乘客没关系啊
看来公交延点也是没有可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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