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izhidaiji 发表于 2013-3-14 16:18:20

为情死,为爱生

为爱情丧生的人,真是很值得佩服,为失恋自杀的人,却很奇怪。

想来想去,总是想不出,怎么会有这样的人,失恋的意思就是,他还爱对方,对方却不爱他了。这其实是很简单的一回事,有志气的,可以另觅对象东山再起。意志消沉的,也可以从此不提爱情两个字。

世界就是这样大。

为了其他而自杀的!根本是对生活的厌倦,对人生的失望,对命运的抗议,都可以不愿意活下去,很容易理解,但是为了某人不愿意接受他的爱,巴巴的去死掉,真是奇怪。

爱人是自由的,不爱人也是自由的,没有比强逼别人接受爱情更荒谬的事情。每个人有资格去爱另一个人。但是这另一个人也有权选择。

无论男女作为任何一方,对一个不爱你的人死缠烂打,真是差劲,然后忽然之间以自杀示威,好叫对方抱歉一生。这种行为,实在很卑鄙下流。

双方相爱,无法结合,抱在一起死了,虽然懦弱,倒还合理。一个人无端端的自杀,是莫名其妙的事情。

人心总有压抑的时候,爱情也是很沉重的一回事。但是,可以想想父母兄弟,夜里抬头看看星月。上帝造这世界,并非叫每个人只为爱情活着。为太阳月亮又有何不可,吸两口空气,低潮就过去了。三十年后,想起为爱情萌生死念,会觉得可笑。

必须学习把每一样事情都慢慢习惯,迁就得很舒适地活下去。非爱情不可的生活,是过渡时期。有时候感情比爱情还漂亮很多。

有谁现在跑来与我说爱情这回事,我会说我老了,没有这样的精神,没有这样的情趣,况且没有她,我活得更不错,何必一定愤愤不平,强求一些不应获得的物事?

曾经获得爱人与被爱的机会,就该好好的做。从来没有得到过机会的,实在不必耿耿于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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