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所写报道部分有失真实!
今天看到报道,记者薛玉娟 所写的“顾客在店内就餐时摔伤 索赔误工费是否合理”报道中,记者所写报道部分有失真实!我是当时在场人之一,当时顾客只要要求赔偿一个星期的误工费,而不是一个月!!因为当天晚上在医院拍完片子医生建议是卧床,一个星期后再来复查,所以我们当时也只要求赔偿这一星期不能上班的误工费!从来没有提出过一个月之说!记者当时明明在场听到的,怎么可以在报纸在网络上乱写呢?请尊重事实!新闻的第一原则就是真实。本来这是想在新闻报道后跟贴的,无奈网站设置了无评论,只好在这里发表新贴,我们大家都要讲求实事求是,是什么就是什么,顾客本身要求就很低(连卧床期间需要人照顾的陪护要求都没有提),店方在记者去之前,根本就明说了不给补偿误工费,然后就撒手走人了,只剩下顾客在门厅,最后记者来了,店方才又了来人同意赔偿误工费,但也是按咸阳标准月1200元进行赔偿,试问,如果北京上海,甚至外国人出了这样的事故,也是按照咸了的标准赔偿吗?
最后还想说一下,当天晚上顾客从店里离开时,实际情况是店方一毛钱也没有给赔偿!据我所知,受伤顾客现在还躺在家里,班不能上,孩子也不能接送,吃饭也是老公从外面买了带回去!
{:1_638:} 哦
协商吧 究竟什么才是真相呢? 媒体的职业道德参差不齐啊~ 有证据吗? 无量欢僖缘 发表于 2013-1-22 14:57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有证据吗?
有,我用手机录像了 天下太平。 真巧 发表于 2013-1-22 16:04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有,我用手机录像了
你直接把录像传上来更有说服力。 无量欢僖缘 发表于 2013-1-22 20:30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你直接把录像传上来更有说服力。
怎么上传,我不太会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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