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生叹息 发表于 2012-12-16 20:38:08

咸阳毕塬路陕西中药研究所集资建房乱收费

广大网民、新闻媒体、陕西省国资委党委并陕药集团党委:
首先,感谢陕西中药研究所领导为职工集资建房所做的努力和付出,但希望领导们能把好事办好,实事做实,相应中央号召,履行党员领导干部职责,切实维护群众利益,不于民争利,严格落实政府政策法规。以下是在近期集资建房收费过程中我们无法理解的一些问题,请上级领导处理或请中药研究所领导解答并严格落实国家政策整改:
   1、按咸阳市政府、物价局文件规定:天然气初装费为1780元,研究所收费2535元,所加收的700多元,不知是因何而生,是哪里政策文件规定让收的,请中药研究所基建办领导作出说明,并公布收费许可文件。
   2 、按照国家计委、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,计价格(2002)121号。住房转让手续费。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。收费标准为:新建商品住房每平米3元,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。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,经济适用房减半计收;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 50%。研究所基建办通知职工个人按每平方6元承担费用,这是谁决定的。请问陕西中药研究所领导,按照国家政策本该由开发商支付房产交易费为何被分摊在个人身上。你们是不懂国家法规政策,还是在揣着明白装糊涂,请领导说明。
3、所收的320元房产证费、20元两证、20元合同费,有无收费依据,根据发改价格924号文件规定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。你收我们 360元的依据是什么能否公布收费文件。
4、楼宇对讲系统单独收费,难道这不是交房的必备条件吗?还需要单独收费吗?
5、收取装修保证金2000—5000元,有无收费政策依据;电费每度0.6元,为何比国家规定的0.49元贵,请问领导对此如何解释。
6、在分户验收后,不通知我们就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,研究所基建办就是要求在规定时间收钱,难道你们心里就有钱吗?你们代表的是研究所职工的利益还是开发商的利益。
希望以上问题得到陕西中药研究所领导及基建办的及时调查、及时回复,请媒体和上级党委监督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陕西中药研究所全体职工
2012年12月14日

dy5999 发表于 2012-12-16 20:51:43

现在当官的都是心黑,胆大

无量欢僖缘 发表于 2012-12-17 17:32:45

向咸阳市政府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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